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4
內容索引「核心選項」
GRI G4
指標
詳情
聯交所《環境、社會
及管治報告指引》/
《聯合國全球契約》
十項原則
頁數 備註
一般標準披露
策略與分析
G4-1
主席兼董事總經理的話
2機構概況
G4-3
機構名稱
1G4-4
主要品牌、產品及服務
3-6主 要 附 屬 公 司 名 單 刊 於
2014/15 年報第 201-206 頁G4-5
機構總部的所在地
3香港
G4-6
營運點所在的國家
不適用 香港,中國內地及新加坡
G4-7
所有權的性質
3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G4-8
服務的市場
3-6G4-9
機構規模
KPI B1.1
3-6詳細的財務分項資料載於
2014/15 年報G4-10
員工數據
KPI B1.1
《聯合國全球契約》
原則
6
44季節性及兼職工作並無導致
員工總數出現顯著變化
G4-11
集體談判協議
《聯合國全球契約》
原則
3
不適用
集團並無員工受集體談判協
議保障
G4-12
對供應鏈的描述
GD-B5
28-31G4-13
組織規模、架構、所有
權或供應鏈的重大變化
不適用 沒有重大變化
G4-14
講述如何按謹慎的方針
行事
37-42集團的環境保護措施:
www. s h k p . c om/ P a g e s / environmental-mission-and- strategyG4-15
支持的約章
6G4-16
參與的組織
6確定重要的範疇和界限
G4-17
財務報表包含的實體;提
及本報告沒有涵蓋的實體
全面方式
10
1集團主要附屬公司的名單載
於 2014/15 年 報第 201-206 頁G4-18
評估不同範疇重要性的程
序
匯報原則
11
10G4-19
列出重要範疇
匯報原則
11
10G4-20
不同範疇在機構內的界限
不適用
僅影響集團內部的範疇:
(1)
僱傭關
係,
(2)
員工發展及繼任計劃,
(3)
與僱員
溝通及
(4)
多元化與平等機會
其他範疇對集團內外均有影響
G4-21
不同範疇在機構外的界限
不適用 請參閱
G4-20
的備註
G4-22
為何重申某些在之前的報
告已提及的資料,以及此
舉的作用
環境、社會
及管治的策
略及匯報
9
不適用
G4-23
報告範圍/範疇界限的重大
改變
1報告範圍擴大至包括電訊及資訊科技基
建業務
範疇的界限沒有重大改變
與持份者溝通
G4-24
機構接觸的持份者 全面方式
6
8G4-25
識別和選擇持份者的基準 全面方式
6
8識別持份者的基準是他們對特定重大事
項及報告所述業務的認知
G4-26
與持份者溝通的方式及頻
率
全面方式
6
8G4-27
持份者提出的關鍵議題和
關注事項,以及機構的回
應
全面方式
6
9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4
內容索引「核心選項」
47
新鴻基地產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