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聯卡尊享新鴻基地產商場
購物飲食雙重賞

一般優惠條款及細則:

  1. 活動推廣期由2012年9月28日至11月11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2. 優惠只適用於銀聯信用卡及提款卡(下稱「銀聯卡」),惟香港及澳門指定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人民幣銀聯卡除外。交易必須通過銀聯網絡簽賬,方可享用有關優惠。
  3. 參與本推廣活動之指定新鴻基地產旗下商場包括wtc more世貿中心商場、香港銅鑼灣智選假日酒店商場、新太陽廣場、新世紀廣場、apm、東港城、新都會廣場、荃灣廣場、元朗廣場、新城市廣場、大埔超級城、上水廣場及上水新都廣場(下稱「參與商場」)。
  4. 中國銀聯(下稱「本公司」)並非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5. 本公司、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毋須就有關更改或終止另行通知持卡人,亦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6.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新鴻基地產、參與商場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7. 本公司、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保留隨時更改中英文版條款及細則之內容。如有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換領新地商場現金禮券及新地商場餐飲現金禮券之條款及細則:

  1. 持卡人必須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場以合資格之銀聯卡通過銀聯網絡簽賬滿指定金額,方為合資格交易。其中新城市廣場之換領日期只適用於活動推廣期內之周五、六、日、10月3日至4日及香港公眾假期。
  2. 持卡人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場以銀聯卡簽賬滿港幣3,000元,可免費換領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券一張。持卡人每次最多可憑兩間同一商場內不同商戶的機印發票及相關銀聯卡簽賬存根進行換領,而每筆消費金額不少於港幣100元。
  3. 持卡人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場以銀聯卡簽賬滿港幣4,000元,其中須包括一項場內指定餐飲商戶不少於港幣400元之消費,可免費換領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券及港幣50元新地商場餐飲現金禮劵各一張(下統稱「現金禮券」)。持卡人每次最多可憑三間同一商場內不同商戶的機印發票及相關銀聯卡簽賬存根進行換領,除餐飲消費外,其餘交易每項不少於港幣100元。
  4. 指定餐飲商戶名單請瀏覽網站www.shkp.com/html/CUPpromo.htm或向顧客服務中心職員查詢。
  5. 新地商場現金禮券只適用於指定商場內的參與商戶;新地商場餐飲現金禮券適用於指定商場內的參與餐飲商戶,詳細名單可瀏覽www.shkp.com/html/mallcashcoupon.htm。
  6. 持卡人必須於簽賬當日及指定時間內親臨參與商場之顧客服務中心或現金禮券換領處,出示合資格交易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相關銀聯卡簽賬存根及與簽賬存根上的銀聯卡卡號相同之銀聯卡,經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方可換領現金禮券。不可授權他人辦理,逾期無效。不同商場及不同日期之簽賬,不得合併計算。簽賬與換領必須於同一參與商場內進行。
  7. 現金禮券每日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持卡人憑每張銀聯卡每天最多可換領現金禮劵一次。
  8. 參與商場有權以兩張港幣5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劵代替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券而毋須另行通知,持卡人不得異議。
  9. 恕不接受任何分拆簽賬。持卡人於同一商戶之消費簽賬不可分拆成多張發票或簽賬存根以參加本推廣活動。每張簽賬存根或每宗交易之發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於本推廣活動或同一商場其他推廣活動中重複使用。如該項交易只付訂金部份,簽賬金額即以當日所付之訂金計算,並非以該交易的消費總額計算,餘額亦不可再參加任何推廣活動。
  10. 簽賬金額按個別銀聯卡卡號計算及只計算實際簽賬金額(即只計算折扣後、使用優惠券或現金券後之剩餘金額)。持卡人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金額將獨立分開計算。
  11. 本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租戶或交易發出之收據:購買代用券(如餅券、現金券)、門券代售服務(如演唱會門票)、購買馬灣公園挪亞方舟及天際100入場券、購買或使用新地商場現金禮券或商戶現金禮券、街市、商場內銀行服務、地產代理公司、醫務所、過境巴士站、旅行社、洗車及汽車美容、停車場、寫字樓客戶、臨時展銷攤位、小賣車、展覽場地、酒席、任何繳費服務、以貨品作貼換交易、任何增值服務、電話卡費用、任何月費或台   費、學費或會籍費、網上購物、電郵或電話訂購、取消或退款的交易,以及參與商場決定之其他類別。任何影印副本、手寫及重印之發票、單據或簽賬存根,恕不接受。
  12. 簽賬交易不包括已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及銀行不時指定的交易。
  13. 本推廣活動只接受參與商場內之商戶發給持卡人之簽賬存根正本及機印商戶發票正本。簽賬存根正本須清楚列明銀聯卡卡號、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有效之授權號碼及持卡人簽署(如適用),而商戶機印發票必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及簽賬日期、交易金額及消費項目,如未能於換領時出示銀聯卡卡號、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等資料相符之有效商戶機印發票、持卡人簽賬存根正本及/或有效之指定銀聯卡,或持卡人所提供之資料不全,不論任何原因,持卡人將不可換領現金禮券。
  14. 換領現金禮券時,工作人員有權複印持卡人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並登記持卡人之姓名、銀聯卡號碼、商戶發票及簽賬存根上的資料作記錄用途。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均只限於是次推廣活動之用。持卡人提供以上資料作登記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關資料及明白所收集資料的用途。
  15. 所有用作換領現金禮券的商戶機印發票正本經確認後會被換領處工作人員蓋印,以示已成功換領。持卡人不可以已蓋印之商戶機印發票正本要求商戶退回款項。任何多於簽賬要求之簽賬餘額不可享有其他優惠。
  16. 現金禮券若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現金禮券受條款限制及約束,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現金禮券背頁。
  17. 現金禮券不設最低消費條款,不設找贖。
  18. 現金禮券一經送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轉讓、退回或兌換現金。
  19.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本公司、新鴻基地產或參與商場將即時取消其換領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參與商場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換領資格而收回有關現金禮券之權利。
  20. 有關是次活動機制之任何爭議,本公司、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將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商戶優惠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商戶優惠有效期由2012年9月28日至11月11日止 ,包括首尾兩日。
  2. 商戶優惠只限於新鴻基地產參與商場內之參與商戶使用。
  3. 持卡人必須於享用優惠前出示銀聯卡,並使用該卡簽賬通過銀聯網絡簽賬,方可享用優惠。
  4. 除非另有訂明,商戶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會員優惠、折扣、禮券、特價貨品及公價貨品同時使用。
  5. 優惠並無現金價值,不可更換及不能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折扣。贈品優惠不可更換或兌換現金。
  6. 本公司、新鴻基地產或參與商場並非商戶產品、服務或贈品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7. 優惠或贈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參與商戶保留更改同等價值贈品之權利。
  8. 若因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持卡人任何損失,本公司、新鴻基地產或參與商場均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9. 商戶優惠受有關商戶的個別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考個別優惠內容或向有關商戶查詢。
  10.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新鴻基地產、參與商場及參與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